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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兰在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暨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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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委书记孙春兰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总结交流我市贯彻落实基本国策、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共大连市委、市政府,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妇女和妇联干部致以诚挚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支持妇女工作,为推进男女平等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我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取得重大进步,妇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十年前,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促进妇女权利实现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进一步明确了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应采取的行动。这次大会是联合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国际性会议,是包括中国妇女在内的全世界妇女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对妇女事业以及人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给我市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十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北京《行动纲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法规政策、组织机构、运作机制上入手,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妇女的基本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妇女的自主意识和能力建设有了较大改善。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市委常委坚持每年两次听取妇联汇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新时期妇女工作新格局。2002年市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工作的意见》,层层落实党加强妇女工作的责任制度,运用法律、政策、舆论等手段,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氛围。积极支持妇联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重要作用。各级党校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教学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的社会性别意识。市政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1996-2000年和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把关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要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推动我市妇女运动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各级政府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根据广大妇女的现实要求,坚持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解决部分有困难妇女群众的住房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和打官司难等问题,增强全社会对妇女的关心和重视。
二是妇女参政议政、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不断提高。妇女在市党代会和人大、政协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市第九次党代会女代表占24.7%,市十三届人大女代表占15.7%,市十届政协女委员占23.1%。女干部的比例稳中有升,去年底,全市女干部共有94530人,占干部总数的46.3%,比1995年提高6个百分点;市级领导干部中有6名女性,级女干部占同级干部的11.2%;市直部门和区(市)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52.2%;党政机关处级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8.8%。妇女从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就业格局朝着适应女性自身特点的方向发展。从事脑力劳动的女性从业人员显著上升,第三产业成为女性就业的主要领域,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计算机、通讯、金融、保险等高新技术行业。与1995年相比,新闻、律师、IT等行业中女性的比例也分别达到40.4%、35.1%和25
%。城乡个体私营经济女性从业人员达60万人,比1995年增加了156.4%。
三是妇女自身发展取得明显进步。广大妇女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抓紧学习,积极实践,自主意识和竞争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妇女在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学习型组织、再就业和巾帼建功活动、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妇联建立130多个用工信息网络和65个再就业基地,成立了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组建了上千下岗女工参加的社区巾帼创业园。近几年,随着我市对教育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推动了教育的均衡发展,保障了女童与男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全市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9.4%和99%,高中普及率达到85%,妇女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显著提高,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9.9年,其中女性9.7年;同
1995年相比,普通高中在校女生比例由45.96%提高到50.07%;高等院校女本科生、女研究生比例由41.08
%和40%,提高到49.34%和46.51%。妇女的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66岁,比1995年提高了1.09岁,比男性高2岁。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共同进步成为当代婚姻家庭生活的主流。
四是维护男女平等的地方法规和政策逐步完善。市人大、市政协先后就《妇女法》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专题听取了市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妇女法》情况汇报,市公检法司等7个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20余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法规,并率先在全省实行了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使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使我市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得到极大释放,参与竞争、迎接挑战、追求卓越的主体意识更加强烈,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更加突出,涌现出戚秀玉、赵君、张淑芳、王晓慧、夏君等一大批优秀妇女,充分反映了十年来我市妇女事业取得的成绩,充分展现了我市广大妇女以作为求地位、以贡献求发展的时代精神风貌,为推动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说,这十年是大连妇女发展最快、进步最大的历史时期。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和限制,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我市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中还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认为不高,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男女平等的意识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法律上规定的男女平等还未完全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比如:妇女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机会还不平等,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偏低;妇女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就业难度不断增大。去年底,全市女性城镇下岗失业者占下岗人员总数的63.1%,而下岗女职工的再就业率又低于男性16.3个百分点;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相对滞后,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仍较突出,女性自主创业难度较大;家庭暴力等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艰巨任务。
二、突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当前,大连正处在一个加快振兴、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大大连”,是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大连人民的伟大事业,为妇女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即将过去的“十五”,是大连经济社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预计“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生产总值8000多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是“十五”前20年经济总量的2.1倍;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00多亿元,年均增长30%左右,是“十五”前20年总投资的1.2倍;累计实际使用外资105.7亿美元,相当于“十五”前10年的总和。到2010年,全市GDP将超过3500亿元,人均GDP将超过7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将分别达到或超过1.7万元和1万元。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必将给妇女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必将会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发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尊重和保护。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妇女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妇女的命运是同城市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紧密相连、息息相关的。
我们一定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在推动我市发展振兴的进程中,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事业的更大发展。
第一,进一步增强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是我国对联合国“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主张的积极回应。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第一次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写入法律,并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完善了妇女权益保障的规定,还增加了对损害妇女权益行为的处罚规定。标志着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对于实现社会公正,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男女两性的全面协调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深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逐步消除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的大量男女不平等状况的治本之策,同时也是推动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增强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二,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妇女素质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要结合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广泛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不同基础和需求,加强知识、能力教育和培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自我教育的新形式,寓教育于生动、活泼、健康的活动之中,使广大妇女在自觉参与、自我教育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养。要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积极参与先进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在大连发展振兴中建功立业。 第三,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提高妇女地位、实现男女平等的有效手段,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体现着一个城市和地区文明和进步的程度。
一是切实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给妇女干部成长带来的影响,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成才成长的培养、储备、评价、使用、提拔等机制,确保女干部与男干部享有平等的机会。要认真制定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党政部门女干部配备要求。女干部的成长要比男干部的成长多付出若干倍的努力和代价,女同志要生育孩子、操持家务、孝敬老人,还要干好工作,的确很不容易。因此,对女干部的成长进步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为女干部走向领导岗位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二是切实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要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发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各类产业,提高妇女在第三产业、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当前,我市农村妇女占农村劳动力的65%以上,是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和农村稳定的重要力量,要加大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和各种劳动技能培训,为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创造更多的机会。要切实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分配权,在多元化分配形式中实现男女同工同酬,改变妇女在部分行业、部分职业中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问题上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要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适合其卫生特点的工作和劳动条件,严厉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要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权利。
三是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要制定和落实以公共卫生和妇女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法规和相关政策,健全和完善农村卫生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妇女的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遗弃女婴以及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第四,要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政策,讴歌新时期涌现的新女性,促进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同,将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性、和谐性、全面性原则,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项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之中,纳入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持续发展的过程之中,贯穿于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大大连”建设的全过程,使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老基地振兴发展同步。
各级政府要对妇女儿童事业给予必要的资金倾斜,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使妇女占有更多的发展资源。各区市县要因地制宜加大投入,确保有至少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实践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自觉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的手段,最充分地调动各种女性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共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格局。立法和执法部门要增强男女平等的国策观念,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歧视妇女的各种陈腐观念,坚决打击损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法律在保障男女平等中的强制和保护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要从自身职能出发,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妇女广泛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参加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参加经济和文化事业创造条件。当前,要结合制定“十一五”规划,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把妇女发展的相关指标纳入到规划之中。
第三,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力量。各级妇联组织要自觉在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思考、规划和推进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把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老基地振兴与和谐社会建设上来;要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作为妇联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妇女的呼声,反映妇女的意愿,维护妇女权益,维护和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市妇女事业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大连的振兴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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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续 来源: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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